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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K12的“在线教育”角逐究竟会鹿死谁手?

发布时间:2016-07-19

    在线教育是以网络为介质的教学方式,即通过应用信息科技和互联网技术进行教学内容传播和快速学习的教育模式。在线教育种类繁多,内容各异,其中面向K12学生的在线教育机构全国就不下千家,更不用说面向各行业和各阶层推出的在线教育应用了。为便于大家了解当前最时髦,也是最热门的面向K12学生提供在线教育服务的机构及业务状况,以下我们将从在线教育的机构分类、教学内容及运营模式等方面进行简要分析,期望对大家认识和理解其发展前景与存在问题有所帮助。

一、机构分类

    从诞生背景及运营方式上看,面向K12学生的在线教育机构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教辅机构利用其长期积累的教学资源、市场基础和资金实力主办,或其通过引入互联网巨头,以强强联合方式合办的机构(简称“第一类机构”),如新东方在线、沪江网、学而思网校、淘宝同学等;另一类是由IT企业或教育服务机构通过“创造”概念筹资,或利用免费投放与行政手段等方式深度介入K12教育体系,进而“诱导”或“要求”学生接受其在线教育的机构(简称“第二类机构”),如“云网”、“雨校”、“飞班”、“梦学”等。

二、教学内容

     以上两类机构提供的教学内容从形式上看大同小异,但如果深入其中,我们不难发现其教学内容无论是来源,还是质量,又或是发展等都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正是这种区别,它将决定着机构的兴衰,甚至存亡。

     1、从教学内容的来源上看。第一类机构主要来源于他们在全国各地开展的线下教学辅导课程的大量累积和有针对性研究的教学成果,它如同源源不断的活水,再加上科学的管理和专业的利用。第二类机构主要来源于从第三方的购买和部分临时的、不专业的编辑、搜集与整理,其内容的固化与不专业显而易见



    2、从教学内容的质量上看。第一类机构的市场化定位和弥补K12教学之不足的清晰目标,加上其源于K12,又必须超越K12的教学要求,必然要求其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和高水准的研究团队,也正因此决定其教学内容必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与实用性优势。第二类机构由于其教学内容主要来源于从第三方的购买和部分的自编、搜集与整理,它既缺乏质量标准的把控,又缺少通过教学实践的检验,因而,无论其专业性,还是实用性都难以满足学生们的要求。



    3、从教学内容的发展上看。第一类机构由于拥有庞大且不断发展的线下教辅机构和专业的教学研究团队支撑,其教学内容的自我发展和完善具有良好的,乃至是天然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开展的在线教育也可得到快速、持续的发展。第二类机构由于其教学内容来源的特性,决定了它既缺少机构内部自我发展与自我完善的机制,又缺少机构外部的有效促进与良性互动,因而,其教学内容的发展与完善如同无源之水,缺乏必要的途径和基础,以此开展的在线教育将因受制于内容的局限难以持续。

三、运营模式

    从机构与最终客户的表面关系看,以上两种机构的运营模式非常相似,它们都是通过提供在线教学、在线辅导的服务向学生收取相应费用,但是,两者的本质有着截然的不同。

    1、第一类机构服务的学生是基于弥补K12教学不足,或扩大知识范围,或提升学习能力的目的而自愿参与在线教育学习的,因此,其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毋容置疑。第二类机构服务的学生,且不说其接受的在线教育内容与学校教师所教的内容可能相同或雷同,仅是参与学习的动机与前者就完全不一样,他们大多数是被机构或学校基于商业利益“诱导”或“要求”参与,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学习动力更是不言而喻。


    2、第一类机构由于其教学内容及资源主要来源于其线下教辅业务的积累和服务于线下教育研究团队提供的成果,不但其质量高,而且成本低,有利于形成良性的业务发展机制。第二类机构由于其在线教育内容源于从第三方购买及部分的自编、搜集与整理,非但其质量缺乏保障,而且成本奇高。更为重要的是,为了“诱导”学生接受其在线教育,他们通常是通过深度介入K12的教育考试,从掌握学生的错题中寻找向学生推送教学内容的机会。为此,他们必然要免费给学校投放采集考试数据所需的网上阅卷系统及相关设备,其中涉及的巨大投资也必须从学生身上回收。由此可见,如果得不到广大教育机构和学生的欢迎,此类机构为此花费的巨大投资及日常的高运营成本将令其因业务量的不足而不堪重负。



    3、第一类机构所服务的学生是自主、自愿参与在线教育学习的,其学习费用的支付完全属于自愿行为,不但不会触及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红线,而且还可能因其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的行为而获得国家的支持。第二类机构所服务的学生是受机构或学校“诱导”或“要求”参与在线教育学习,在目前免费的阶段,问题尚不突出,但是,一旦这些机构实施收费,不但可能受到学生或家长的质疑甚至反对,而且这种搭车收费或变相强制收费的行为还可能因触及国家教育收费的红线而受到制约。



    4、第一类机构的在线教育不涉及学生在校的学习成绩和学校教学的机密,因而不会受到任何方面的质疑和反对,甚至还会获得有此需求的学生和家长的欢迎。第二类机构由于其推送在线教育内容的起点恰恰是学生在校考试和学校教学的问题所在(即通过学生考试的错题情况,向其推送学习内容,并从中收费),必然涉及学生的个人隐私和学校的教学机密。随着其在线教育应用程度的加深和范围的扩大,这种行为将会导致学生、教师乃至学校的反对在所难免,因其行为可能触及国家教育法规(学生隐私保护与教育收费规范)而被有关部门制止的可能性极大存在。

四、结语

     以上我们从教学内容和运营模式两个方面对面向K12学生提供在线教育服务的不同机构及其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从中我们不难预见,第一类机构由于其教学内容(包括来源、质量及发展)和运营模式(包括生源、投资、成本及安全)的优势,伴随着教育事业和互联网应用的发展将不断发展壮大,并将成为K12教育不足的有效补充。第二类机构由于所推行的在线教育内容固化、不专业和欠缺实用性,再加上其运营成本奇高、数据安全性差、学生参与意愿低和极易触及教育收费政策红线等缺陷,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所面临的市场竞争与国家政策挑战将日益增大,不久的将来极有可能因此而自动退出专业的在线教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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